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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毕业生离校办理有关手续补充说明 | |||||
作者:tangfeng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6-14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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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各毕业班辅导员要严格按毕业生离校通知办理毕业生离校各项手续。 二、档案问题:未就业(指未签订就业协议书含仅提供就业证明)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档案托管在学校并与学校签订《档案托管协议书》,托管协议签订后由各班按学号顺序统一送交院学生处。 三、户口问题:未签就业协议但提供就业证明的毕业生,本人自愿户口由学院托管者由各系提供《准签证明》到院保卫处签订《户口托管协议》。 四、组织关系:关于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几点注意事项 学生党员(包括预备及正式党员)毕业时应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进行转移,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注意以下事项: (一)、党组织关系必须由本人办理手续并携带。 (二)、原则上党组织关系应在毕业后六个月内进行转移。 (三)、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地一般有以下几个地方。1、党员本人所在单位(具有党组织);2、本人所居住地的地方党组织,如城市中的社居委,农村的村委会,但需要与地方党组织联系后再进行组织关系转移;3、可以转移到档案所在地的省、市人才服务中心;4、还可以临时转移到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,事先也要进行联系。 (四)、转移前要在所在系党总支(支部)交清党费,并由系党总支(支部)注明。 (五)、如本班级、本系有分配在同一单位的党员可一起办理转移手续。 (六)、我院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部门是院组织人事处,地点在北区图书馆一楼行政办公区。 (七)、由于我院隶属于省交通厅,请在我院转组织关系后务必于3日有效期限内到交通厅厅直机关党委再转。交通厅地址在美屯立交桥附近,人大对面,承办部门为厅直机关党委,交通厅18楼。 五、 饭卡押金返还:需要退食堂饭卡的同学请到院总务处(图书馆一楼办公区)办理。 六、 欠费问题:欠费的毕业生请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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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tangfeng 责任编辑:tangfeng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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